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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阜政办〔2006〕12号
【发布日期】 2006-03-10
【实施日期】 2006-03-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的建设工作,丰富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量,推行网上政务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设高效、便捷、公开、透明、廉洁的电子政务服务体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要把电子政务建设特别是网站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安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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