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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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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阳政发〔2006〕8号
【发布日期】 2006-03-10
【实施日期】 2006-03-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营以上企业:
  近一段时间以来,松花江等地相继发生了一系列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给公众健康、社会稳定、经济发展造成了重大损失,环境安全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问题。我市作为能源重化工基地,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布局不合理,环境安全隐患和结构性的环境风险问题非常突出。为应对和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环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环境安全是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环境安全是科学发展的前提和条件。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环境安全的观念,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将防止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作为当前各级各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切实加强领导,严密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二、立即开展环境污染隐患的全面排查工作。检查重点的是: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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