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三月十二日 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指导意见 积极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统称行业协会)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转变政府职能,推动行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现根据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国务院《社会团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