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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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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孝政发[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03-13
【实施日期】 2006-03-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许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是我市农业的翻身工程,大力实施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是市委、市政府抓农业丰产、农民增收的战略举措。我市经过几年的精心组织实施,示范推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国家项目第一轮到期,需巩固面积,提高质量,迎接国家验收,为争取下轮国家项目创造条件,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06年全市实施总面积42000亩,其中兑镇镇8000亩,高阳镇1000亩,梧桐镇4200亩,大孝堡乡20800亩,振兴街办8000亩。(具体分村面积见附表)
  二、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抓好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
  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国家重点推广的一项新型农业耕作技术。国内外多年的生产实践证明,该技术是当今世界上最为先进的一项农业耕作技术,是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我市从2002年引进推广该技术以来,实施面积不断扩展,实施效果日趋明显,保护性耕作工作已成为我市农业的一大亮点,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领导的一致好评。去年以来,先后有农业部农机化司司长王智才、联合国粮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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