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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林业生产的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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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孝政发[2006]14号
【发布日期】 2006-03-13
【实施日期】 2006-03-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林业生产的安排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许办事处,市直各委、局、办,各人民团体,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各驻市单位: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我市林业跨越式发展,打造“绿色孝义”的关键之年。为了扎实做好今年的林业生产工作,全面加快我市造林绿化进程,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造林绿化的实施意见》(孝发[2005]74号)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绿色孝义”为目标,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通道绿化、城乡绿化、干果经济林建设、荒山绿化为重点,创新造林机制,加大绿化投入,以大造林、大绿化的新突破,为争创全国百强县市提供良好的 生态保障。

  二、目标任务

  完成荒山造林2万亩,平川片林1000亩,新植优质核桃5万亩,义务植树120万株,通道绿化168公里,育苗2000亩,生态园林村建设30个。

  三、工作重点

  1、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全民义务植树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市各级要认真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全面落实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方针,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落实载管政策,健全考核办法。一是要强化行政推动,实现重点突破。各乡镇、街道要把义务植树和通道绿化、园林村建设、林网建设有机结合,融为一体。各乡镇、街道要乡乡有重点,村村有工程,每个乡镇必须规划完成5处以上义务植树重点工程,每处工程植树在3000株以上。每个村必须有1-2处重点工程,每处工程植树1000株以上。二是要广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充分发动群众,以渠旁、路旁、村旁、校旁、厂旁、河旁“六旁”植树为栽体,开展身边增绿活动,以农村、企业、机关为单位,确保人均3-5株义务植树任务的圆满完成。形成人人绿化、人人植树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加强属地管理,凡在孝义市境内居住的适龄公民都有绿化美化孝义的义务,必须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特别是各驻市单位要切实依法组织好本单位的义务植树工作。企业所在乡村要确定专门义务植树基地,量化细化绿化任务, 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2、稳步推进荒山造林工程。

  荒山造林工程是加快生态造林,提高绿化率的重要途径。按照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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