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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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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习府办发〔2006〕24号
【发布日期】 2006-03-13
【实施日期】 2006-03-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县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确保全县农作物正常生长,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县人民政府制定了《习水县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习水县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贵州省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遵义县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总结防控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主要农作物重大生物灾害的控制能力,保护农业生态安全,促进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1.2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本县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规范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程序和处置办法,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1.3 工作原则

  1.3.1 坚持预防为主、各项防治措施并举、防控结合的原则.

  1.3.2 坚持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生产的原则.

  1.3.3 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

  1.3.4 坚持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协调应急的原则.

  1.3.5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联动原则.

  1.4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贵州省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遵义市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1.5 适用范围

  本县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般(Ⅳ级)、较重(Ⅲ)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适用本预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 习水县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是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领导下,全县应对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领导机构.

  2.1.2 县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农业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粮食局、县广电局、县工商局、县气象局、县畜牧局、县供销社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1.3 县指挥部职责: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县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预防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县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负责与相关乡镇(区)人民政府在处置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1.4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职责:负责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协调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办理应急处置工作的公文,提供和通报相关信息,向县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1.5 县指挥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县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专家咨询组,负责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调查、评估和分析,提供技术咨询,提出应对建议和意见;必要时,参与现场应急处置.

  2.1.6 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农业局:承担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种类鉴定和风险评估,牵头组织实施检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牵头督促、检查、评估应急工作和效果,协调灾区组织开展生产自救、灾后重建以及受理援助。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配合做好监测和控制主要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应急设施建设。

  县经贸局:负责做好电力和运力调度,优先保证应急药剂及器械的生产和运输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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