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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事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办发〔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03-13
【实施日期】 2006-03-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事项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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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筹集水利建设整治资金,优化上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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