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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害救灾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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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瑞府发【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6-03-13
【实施日期】 2006-03-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瑞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害救灾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瑞府发【200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湓城、桂林街道办事处,青山、大德山林场,赛湖农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震灾害救灾款的使用管理工作,确保款物管理、发放不出问题,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地震救灾款的管理发放工作职责
  地震灾害救灾款是党和政府对灾民的关怀,是灾后重建资金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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