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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公文处理程序规范年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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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府办发〔2006〕20号
【发布日期】 2006-03-13
【实施日期】 2006-03-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公文处理程序规范年活动的通知
府办发〔2006〕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以文辅政的作用,推动了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但部分单位仍存在向市政府报送文件时不按程序、不遵守行文规则、内部公文处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为切实提高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质量,规范公文处理程序,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将2006年确定为全市公文处理程序规范年。为搞好这项活动,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文发布)、《四川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川府发(2001)19号文印发)和《自贡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自府发(2004)76号文印发)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公文审核程序,提高各类文稿质量
  公文审核必须严谨、细致,切实把好公文的政策关、文字关、格式关和程序关,确保公文内容合法可行,层次清楚明确,文字准确简洁,格式完整规范、程序合规有效。
  (一)严格执行办公室审核制度。各区县政府、市府各部门办公室是本机关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负责本机关公文的审核把关工作。对外发送的公文文稿,在承办科室起草后,应由办公室进行审核,再送单位负责人签发。办公室公文审核工作的重点是: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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