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防汛抗旱应急服务大队组建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青阳县防汛抗旱应急服务大队组建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青阳县防汛抗旱应急服务大队组建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防汛抗旱减灾工作,提高防汛抗旱抢险机动应急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财政部、水利部《抗旱服务组织建设管理办法》、《安徽省抗旱条例》和《关于印发<池州市防汛抗旱应急服务支队组建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04]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