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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防汛抗旱应急服务大队组建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池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13
【实施日期】 2006-03-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防汛抗旱应急服务大队组建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 《青阳县防汛抗旱应急服务大队组建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青阳县防汛抗旱应急服务大队组建方案
 

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防汛抗旱减灾工作,提高防汛抗旱抢险机动应急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财政部、水利部《抗旱服务组织建设管理办法》、《安徽省抗旱条例》和《关于印发<池州市防汛抗旱应急服务支队组建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04]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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