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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益性岗位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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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劳社就[2007]55号
【发布日期】 2006-03-13
【实施日期】 2006-03-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益性岗位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各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自《杭州市区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杭劳社就[2006]139号)执行以来,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经研究,现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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