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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物价局关于有线数字电视收费问题的补充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13
【实施日期】 2006-03-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物价局关于有线数字电视收费问题的补充通知

淄博广电青鸟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鉴于淄博广电青鸟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在落实市物价局《关于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淄价字[2006]19号)文件过程中,遇到了个别条款不便执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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