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上报工作的通知 琼卫医〔2006〕15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了有效的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医疗救援活动,迅速、高效地处理相关事务,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南省卫生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