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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滦南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奔政发[2006]7号
【发布日期】 2006-03-14
【实施日期】 2006-03-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滦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滦南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奔政发[2006]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滦南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滦南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办字[2005]134号)、唐山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唐环领办字[2005]18号)精神,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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