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5〕6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紧紧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完善措施,强化节约意识,尽快建立健全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编制专项规划 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把建设节约型社会融入到“十一五”规划纲要及各行业专项规划纲要中。2006年6月底前,县农村发展局负责编制完成全县立体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县经济局负责编制完成全县生态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全县能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发展规划;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完成全县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规划;县建设局负责编制完成城镇节水规划。 (二)大力推进能源节约 一是实施重点节能工程。重点实施节约石油、建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工程。二是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突出抓好电力、天然气、建材、机械制造等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工作。三是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系统,推广清洁燃料汽车、节能农业机械,逐步淘汰落后农业机械。四是推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严格实施新建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推动既有建筑节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