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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6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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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卫疾发〔2006〕89号
【发布日期】 2006-03-14
【实施日期】 2006-03-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6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结核病防治研究(院)所、省健康教育所:
  今年3月24日是第11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组织和全球结核病控制伙伴组织(StopTB)联合建议,2006年防治结核病日活动的目标是动员遏制结核病的支持力量。卫生部确定的宣传主题为:“防治结核 坚持不懈”,即在我国2005年底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三大目标”之后,应该继续加强和重视结核病控制工作,确保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持续发展。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6]3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明确具体的活动计划,精心组织,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扎扎实实地开展好2006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各项宣传活动。
  二、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沟通,重点宣传联合国提出的“到2015年全球的结核病患病率和死亡率下降50%”的千年发展目标,以及我省结核病防治规划目标;在充分肯定已有成绩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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