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局办,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加快全市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逐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安全保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快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消防工作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关系到建成苏北全面小康第一县(市)目标的实现。在经济加快发展、人财物流动加速、人口高度集中的新形势下,消防安全显得更加重要。近几年来,我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虽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当前我市的消防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不相协调的地方,与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仍然严峻,火灾四项指标有增无减。对此,各镇、两区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从服务“三先”目标、建设“平安大丰”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立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