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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电子政务项目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信息办函〔2006〕52号
【发布日期】 2006-03-14
【实施日期】 2006-03-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电子政务项目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
 
 
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及相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依据市政府67号令等文件要求,在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北京市电子政务项目验收规范(试行)》,现印发给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在试行中有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办,联系人:石宇良;电话:83978749;电子信箱:shiyl@beijingit.gov.cn。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北京市电子政务项目验收规范(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验收管理,保证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质量,依据《北京市政务与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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