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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在医疗机构开展处方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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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琼卫医〔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3-14
【实施日期】 2006-03-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在医疗机构开展处方评价工作的通知
琼卫医〔2006〕13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厅直属各医疗机构: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防止“大处方”等过度医疗行为,促进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推进医院管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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