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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三读”公司案件查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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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文〔2006〕40号
【发布日期】 2006-03-14
【实施日期】 2006-03-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三读”公司案件查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自2001年7月27日市公安机关对河南读来读去读书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读”公司)非法集资立案查处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专案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完成了群众债务兑付工作。“三读”公司案件是我市已查处的非法集资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参与集资人员最多、涉及区域最广、查办时间最长、债务兑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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