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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商务系统先进单位和优秀企业的通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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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14
【实施日期】
2006-03-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商务系统先进单位和优秀企业的通报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2005年,我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320亿元人民币,进出口贸易完成45.8亿美元,吸收外商直接投资6.3亿美元,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指导性目标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各类企业的不懈努力。
经广泛征求意见,现对下列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单位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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