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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商务系统先进单位和优秀企业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14
【实施日期】 2006-03-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商务系统先进单位和优秀企业的通报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2005年,我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320亿元人民币,进出口贸易完成45.8亿美元,吸收外商直接投资6.3亿美元,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指导性目标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各类企业的不懈努力。
  经广泛征求意见,现对下列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单位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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