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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吉县2006年动物防疫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永政办发[2006]5号
【发布日期】 2006-03-14
【实施日期】 2006-03-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吉县2006年动物防疫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永政办发[200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了更好的搞好我县动物防疫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动物疫病防治水平,现将《永吉县2006年动物防疫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三月十四日
 
 
永吉县2006年动物防疫工作安排意见


  按照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动物防疫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确保全县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特制定2006年全县动物防疫工作安排意见。
  一、总体思路
  按照省、市、县有关动物防疫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有效实施动物防疫和保证动物产品安全为中心,以有效防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完善防疫工作机制,加大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执法力度,全面提高我县动物防疫工作整体水平和动物产品卫生安全水平。
  二、主要指标
  1、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猪瘟和鸡新城疫免疫注射率达到100%;其它动物疫病的免疫注射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2、稳定控制结核病、布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确保全年无牲畜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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