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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开展“粮变肉”工程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永政办发[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3-14
【实施日期】 2006-03-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开展“粮变肉”工程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永政办发[200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粮变肉”工程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尽快把我县的畜牧业建成大产业,经县政府同意,将《全县开展“粮变肉”工程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三月十四日
 
 
全县开展“粮变肉”工程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2005年全省“粮变肉”工程实施方案》(吉办发[2005]16号)和《吉林省2006-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纲要(草案)》(吉发[2006]1号)精神,根据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粮变肉”工程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为了促进我县“粮变肉”工程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全县发展牧业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粮食转化增值、牧业产业化项目、畜禽发展总量、饲养方式转变的新突破,提升牧业经济占全县农村经济总量的比重,农民牧业收入占农业收入的比重,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县政府决定,从2006年起在全县开展“粮变肉”工程竞赛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实施“粮变肉”战略为指针,以促进粮食过腹转化增值、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加快牧业产业化项目、牧业小区建设和畜禽防疫工作为重点,走布局区域化、经营集约化、生产标准化、加工精深化、产品国际化、防疫法制化发展牧业经济的新路子,使牧业真正成为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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