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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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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德政办发〔2006〕59号
【发布日期】 2006-03-14
【实施日期】 2006-03-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交通部联席会议《关于2005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及2006年工作意见的报告》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全州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安全文明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结合我州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我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实际,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交通安全宣传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提高“五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抓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德宏的一项具体内容狠抓落实,有效遏制群死群伤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为全州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为主题,按照上级“建设好四支队伍”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大造舆论声势,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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