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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06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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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习府办发〔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03-14
【实施日期】 2006-03-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06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习府办发〔2006〕25号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有关工作部门:
  当前,天气转晴,气温逐步回升,森林火险指数升高;又正值春耕大忙季节,群众生产野外用火增多,火灾隐患严重,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了减少和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高度重视森防工作,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当作当前工作第一要务,要认真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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