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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3·10”华邦女子服饰广场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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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兰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06]37号
【发布日期】 2006-03-14
【实施日期】 2006-03-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3·10”华邦女子服饰广场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情况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2006年3月10日凌晨4时许,位于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1667号的兰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华邦女子服饰广场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过火面积为5000平方米,主要集中在一至五层,六层基本完好,无人员伤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华邦女子服饰广场前身为金河商厦,共六层,占地总面积约6000平方米,地下一层为仓库,一至三层为女子饰品,四层为童装,五层为女子美容、家居家饰,六层为私立英语学校和办公室,经营户7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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