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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报送及办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市政办发〔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03-14
【实施日期】 2006-03-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报送及办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市政办发〔200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修订〈向省政府报送公文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5号)精神,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切实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确保市政府公文工作的有序运行,现就公文报送及办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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