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重庆天赐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等24户企业字号为重庆市企业知名字号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工商(分)局,市局各直属分局,各相关企业: 按照《重庆市企业知名字号认定和保护办法》的规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从2005年9月起开展了第四批重庆市企业知名字号申报评审工作。重庆市企业知名字号认定委员会根据企业的自愿申请,经过审查、初评、公告、认定等程序,并于2005年12月中旬在重庆工商红盾外网发布“重庆市企业知名字号初审公告”。现公告期届满无异议,认定“重庆天赐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等24户企业的字号(见附件)为重庆市企业知名字号,其有效期自2006年3月15日至2009年3月14日止。 重庆市企业知名字号从认定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行业中予以保护。未经知名字号所有人许可,其他任何企业和个人在新申请的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字号)中不得使用该字号。 重庆市企业知名字号保护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一个月知名字号所有人可申请复评认定。对已不具备条件的,或者未申请复评认定的知名字号,登记机关将收回《重庆市企业知名字号证书》,取消对其知名字号的保护。 请各级登记机关建立知名字号数据库,认真做好知名字号的保护工作,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希望各相关企业强化知识产权意识,继续做好自身宣传工作,提升品牌效益,为重庆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