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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06年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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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06〕59号
【发布日期】 2006-03-15
【实施日期】 2006-03-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06年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厦门市2006年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三月十五日

 

厦门市2006年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主要城市2006年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6]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文明城市”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我市的形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正面宣传引导和整治规范相结合,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之间的关系,融发展、监管和服务于“创建诚信一条街”中,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二、创建目标

  “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目标:1、商务环境和谐文明;2、经营主体准入规范;3、经销商品货正源清;4、诚实信用公平交易。通过创建活动使“诚信一条街”达到街容整齐美观,街区洁净卫生、交通有序、治安良好,市民文明礼貌,商业机构主体合法、守法经营、商品合格、明码标价、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热情礼貌、用语文明,创造出良好的商务环境,让消费者有宾至如归、温馨舒畅、安全放心之感,增强我们“文明城市”、“文明城区”的内涵,从而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健康、有序发展。

  三、创建任务

  要重点突出“诚信”这一核心内容,以倡导和实践“诚实信用公平交易”为主旨,围绕规范市场主体、上市商品质量、明码标价、经营行为、商务环境、街容卫生、交通秩序、治安环境、文明礼貌等重点内容,先从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打假维权和诚信经营抓起,采取有效的“八条措施”,即强化经营者自律,把住进货关口,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强化工商段长责任制,实行全面监督,做到奖罚分明;强化有效检测,坚持点面结合,做到依法监管,确立长效监管,稳步推进“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清理整顿商务环境。各区政府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拨出专项资金,协调各部门对上市商品质量进行跟踪检测,对创建街道的环境卫生、街容街貌、占道经营、交通秩序、治安环境、店容店貌、经营和服务文明礼貌用语等商务环境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整顿,加大硬件改造力度,强化软件建设,加强对各类服务质量的管理,督促经营者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和维护和谐文明的商务环境。

  (二)清理规范经营主体。一要严格检查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进行规范整顿,严禁无证照经营。二要规范各种特约专卖、商标授权、品牌代理经营资格。三要强化“经济户口”管理。对各类合法经营主体,要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实行经营者“经济户口”资料集中统一管理。四要奖罚分明。加强经营者信用建设,落实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三)监督检查商品质量。一要严格把住进货关口,督促经营者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进货备案、进货验收把关、索证索票、经营台帐、上柜上市查验、信誉卡制度,把好进货和销货关。二要组织协调相关的检测机构,加强对上市商品的检测工作,并充分运用省工商局自主研发的“入市商品网上监管系统”,定期不定期组织商品质量抽查,严禁“三无”产品,过期、失效、变质等各种假冒伪劣商品和受污染食品上市交易。

  (四)严格监管经营行为。一要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大力规范商品销售、商业促销、标价、餐饮、美容美发、维修等各类经营、服务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应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商品、强买强卖、以傍名牌和包装装潢侵权为重点的不正当竞争、发布虚假欺诈广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业欺诈、虚假标价、价格误导、质价不符等欺诈消费者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二要强化经营者行业自律。坚持教育为本,有针对性地举办各行业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学习班,增强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守法意识。组织成立经营者自律委员会,制定诚信自律公约,落实行业自律。组织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经营,不售假货,一旦有假,十倍赔付”,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设定合理的工作目标,逐步增加承诺单位,最终实现开展“创建诚信一条街”工作街区内所有经营者都自觉自愿和敢于公开作出不售假货、诚信经营的承诺。三要实行设点监管,强化工商段长责任制,段长挂牌上岗,分片包干。四要实行全面监督,做到群众监督、行政监督和新闻监督相结合。五要统筹设置12315投诉联系点、物价监督岗,及时受理解决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创建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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