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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大理州政风行风监测网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云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3-15
【实施日期】 2006-03-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大理州政风行风监测网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关于建立大理州政风行风监测网络的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关于建立大理州政风行风监测网络的实施意见

  为强化对政风行风的监督,拓宽信息渠道,使政风行风置于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下,建立集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职能部门监督为一体,覆盖城乡、渠道畅通、便捷有效的政风行风监测网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努力构建和谐大理,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群众,强化社会监督机制,拓展群众参与纠风工作的渠道,建立和完善涵盖面广、渠道畅通、便利有效的监督网络,把公务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下,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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