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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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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焦政办〔2006〕24号
【发布日期】 2006-03-15
【实施日期】 2006-03-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6年,市人民政府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70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68件,政协委员提案541件。为认真做好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行使国家权力,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和途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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