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新建居住区信报箱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徐政发 〔2006〕 30号
【发布日期】
2006-03-15
【实施日期】
2006-03-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新建居住区信报箱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邮政通信是广大群众的重要通信方式之一,在社会生活中具有无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更好地保护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障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用邮需要,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