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商贸局关于《南京市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抽样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统计局、商贸局拟定的《南京市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抽样调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南京市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抽样调查实施方案 为准确反映全市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基本总量,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月度抽样调查方案的通知》(国统办字(2005)52号)文件精神,2006年我市将按照全国统一的新方案开展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月度抽样调查,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作、明确任务,保证抽样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抽样调查数字的客观性、科学性和真实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