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开展行政执法“三清理”“一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市政办发〔200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中省市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吉林市开展行政执法“三清理”“一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吉林市开展行政执法“三清理”“一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及《吉林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市政府167号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加快法治政府基础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清理”(清理行政执法主体、清理行政执法依据、清理行政执法种类)“一规范”(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