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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非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职能委托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06〕18号
【发布日期】 2006-03-15
【实施日期】 2006-03-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非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职能委托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6〕1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民政厅《关于非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职能委托问题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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