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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消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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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遂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遂府办函〔2006〕43号
【发布日期】 2006-03-15
【实施日期】 2006-03-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006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又是我市项目年,抓好今年消防工作意义重大。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发生,为构建“和谐遂宁,平安遂宁”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做好2006年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筹部署,切实解决好影响本地消防工作的突出问题

  各地要把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十一五”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好影响本地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遂宁市人民政府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决定的通知》(遂府发(2006)8号)精神,把市政消防基础设施、消防队装备、消防站规划建设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部署,确保任务按期完成。年内市上要启动河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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