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修改2005年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办发〔2006〕29号
【发布日期】 2006-03-15
【实施日期】 2006-03-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修改2005年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