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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全面整顿和规范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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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黔东南府办发〔2006〕30号
【发布日期】 2006-03-15
【实施日期】 2006-03-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全面整顿和规范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6〕3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全面整顿和规范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三月十五日
 

黔东南州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方案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5)94号)精神,做好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完善机构,加强领导
  经过几年的治理整顿,我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得到了明显好转,对矿业经济持续有序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些县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仍然比较混乱,破坏环境、乱采滥挖、浪费资源、以探代采、倒卖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州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根本解决我州矿业长期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调整矿业经济结构,转变矿业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行动;也是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矿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项任务。
  州人民政府设立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再勇(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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