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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2006年参照实施海域使用管理百县示范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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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  
【发文字号】 昌府办[2006]16号
【发布日期】 2006-03-15
【实施日期】 2006-03-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2006年参照实施海域使用管理百县示范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昌江黎族自治县2006年参照实施海域使用管理百县示范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三月十五日
 
昌江黎族自治县2006年参照实施海域使用管理百县示范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全面加强和规范养殖用海海域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县海域使用管理水平,结合我县海域使用管理特点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养殖用海管理是海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县海洋开发利用活动中,养殖用海所占的海域面积最大,涉及的社会面最广。参照实施“百县示范建设”就是要以养殖用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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