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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城市环境改造拆除建筑物构筑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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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哈政发法字[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3-15
【实施日期】 2006-03-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城市环境改造拆除建筑物构筑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哈政发法字[2006]1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哈尔滨市城市环境改造拆除建筑物构筑物补偿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哈尔滨市城市环境改造拆除建筑物构筑物补偿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整治城市环境,改善城市面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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