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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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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北政办〔2006〕21号
【发布日期】 2006-03-15
【实施日期】 2006-03-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北政办〔2006〕21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阴冷潮湿的梅雨季节,适宜细菌病毒的滋生蔓延,是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我市去年秋季免疫的畜禽目前已逐步超过免疫保护期,春节后补栏的畜禽数量大,防控工作稍不到位,就有可能暴发疫情,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确保我市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和人民的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
  开展春季重大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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