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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威政发〔2006〕33号
【发布日期】 2006-03-15
【实施日期】 2006-03-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0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建设“平安威海”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了鼓励先进,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威海市市级机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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