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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2006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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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06]52
【发布日期】
2006-03-15
【实施日期】
2006-03-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2006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
市属各委、局、办:
《市人民政府2006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已经2006年3月7日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政府规章应当严格按照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对确定的2006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起草单位应将起草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在规定时限内将草案报送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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