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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金山桔园二期G组团(和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福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07
【实施日期】 2006-03-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金山桔园二期G组团(和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福州花开富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你司《关于报批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项目的函》悉。根据省物价局闽价[1999]房字443号、闽价[2003]房560号、闽价[2005]房3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核定你司所属“金山桔园二期G组团(和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一、综合管理服务费基准价格(收费等级二级)为:
  1、不带电梯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0.55元,改作办公用房的每月每平方米1.10元。
  2、带电梯住宅每月每平方米1.00元,改作办公用房的每月每平方米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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