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攀枝花市物价局关于对攀枝花市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举办医药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报告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攀枝花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攀价费〔2006〕50号
【发布日期】 2006-03-10
【实施日期】 2006-03-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攀枝花市物价局关于对攀枝花市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举办医药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报告的批复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