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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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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办发明电(2006)35号
【发布日期】 2006-03-16
【实施日期】 2006-03-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产煤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月23日,枣庄联创公司发生特大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损失,暴露出我省煤矿安全基础工作还不牢固,“双基”建设还存有漏洞和薄弱环节。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现就抓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抓好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从2006年起,用三年时间,淘汰关闭年生产能力9万吨以下的煤矿。各有关市、县(市、区)要认真搞好调查摸底,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2006年至2008年淘汰关闭小煤矿计划,分年度排出关闭矿井名单,落实关闭矿井责任,扎实推进关闭矿井工作。各市的淘汰关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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