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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陕西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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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食安委发[2006]5号
【发布日期】 2006-03-16
【实施日期】 2006-03-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陕西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现将《2006年陕西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六年三月十六日

 

2006年陕西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去年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以确保公众饮食安全为中心,针对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在全省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在巩固和发展2005年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把整治与建设、打劣与扶优结合起来,强化舆论监督,加大正面宣传,加强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

  (一)工作重点

  以粮、肉、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清真食品、饮料、酒等百姓经常使用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广大农村和旅游景点为重点区域,以节假日和黄金周为重点时段,突出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城镇整治的重点是以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和制售不合格食品行为,整顿小餐馆、小饮食摊点、小食品店、小加工作坊,加强餐饮业餐具消毒和卫生条件的日常监督。农村的重点是整治集贸市场、集会市场、学校食堂、小商店、小饮食摊点,探索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监管机制,严防劣质食品流入农村,有效遏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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