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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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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肇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肇府办[2006]32号
【发布日期】 2006-03-16
【实施日期】 2006-03-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原肇府办[2001]86号文同时废止。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肇庆市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肇庆市人员编制精简方案〉和〈肇庆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肇发[2001]12号),原市建设委员会更名为市建设局(加挂市房产管理局牌子),是主管建设行政管理和房产管理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建设事业地方性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设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订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拟订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等方面的政策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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