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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和县委、泰和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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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共泰和县委  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泰发[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3-16
【实施日期】 2006-03-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共泰和县委、泰和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泰发[2006]4号


各乡、镇、场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  《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泰和县委、泰和县人民政府
2006年3月16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意见


  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是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在新起点上实现更快更好发展的关键。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我县开放型经济在更高水平、更广领域实现超常规发展。特制订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委一届十一次全会以及全省开放型经济暨工作园区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实施大开放主导战略,继续实施工业化核心战略,决战招商引资和工业园区主战场,全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奋力推进开放型经济新跨越。
  二、主要目标
  2006年,我县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实际利用外资3000万美元,其中现汇进资1500万美元;实际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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