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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东交易团关于做好第99届广交会广东交易团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东交易团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16
【实施日期】 2006-03-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东交易团关于做好第99届广交会广东交易团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外经贸局、各参展单位:
  第99届广交会即将开幕,为做好广东交易团有关证件的申办和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办证效率,根据第99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手册》和《网上办证指南》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方法
  1、本届广交会各类证件的办理按第99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手册》、《网上办证指南》和《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东交易团证件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的办法执行。
  2、参展商证继续采用网上分级申办的办法办理。省团以各地市外经贸局和省直参展企业为组团单位设若干交易分团(省直企业原则上3个摊位以上的设分团,初设分团名单见附件1),由各交易分团从网上录入办证资料并申报,经省团审核后送广交会办证中心出证。
  3、广交会网络办证系统继续采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各分团必须购买安装其提供的USB电子钥匙才能使用,请尚未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密钥的分团自行与广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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